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需要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时,可以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交书面申请。
(一)申请方式
向我公司提出信息公开申请的,须填写《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)。《申请表》在我公司“门户网站”→“信息公开”专栏→“依申请公开”页面下载,复印有效。提出申请的公司或组织应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;提出申请的自然人应同时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申请人寄送《申请表》及相关证明文件,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,邮寄至“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办公室”。地址:江西省南昌市湖滨东路666号,邮政编码:330077。
(二)申请处理
我公司收到申请后,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,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,并要求申请人补正。
我公司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,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;因特殊原因,需延长答复期限的,将告知申请人,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。
(三)收费标准
根据有关规定,向我公司依申请提供信息的,我公司可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标准执行收取检索、复制、邮寄等成本费用。
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