供电企业对客户的哪些行为有权制止?

发布日期: 2016-04-05 信息来源: 供电服务中心

《供电营业规则》第一百条规定:危害供用电安全、扰乱正常供用电秩序行为,属于违约用电行为。供电企业对查获的违约用电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。 第一百零二条规定:供电企业对查获的窃电者,应予制止,并可当场中止供电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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